备注:
(1)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2)建设单位若确需修改规划许可内容,应当在建设之前到我局申请办理变更调整,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3)附图建筑面积与本证不符的,以本证注明的为准;
(4)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本证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建设单位可以在本证规定期限(即2021年10月9日)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证自动失效;
(8)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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