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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张少芳、黄滔失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9号8幢501的宁房权证N字第200831756号《房屋所有权证》,已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注销张少芳、黄滔的宁房权证N字第200831756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后的权利证书经通告后废止。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