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2022-2024年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2〕49号),宁德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宁德市锦屏路(二期)道路工程规划选址意见。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宁德市东兰组团惠风路石湖路、锦屏路二期、镇波路延伸段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文〔2023〕28号),锦屏路(二期)南接锦屏路一期、北至学院路,道路长度668米,宽12米,为城市支路,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锦屏路(二期)道路工程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 4月4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733651、2733157
附件:宁德市锦屏路(二期)路工程位置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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