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溪山路(石湖路至新华路)道路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宁自然资告〔2023〕47号
发布时间: 2023-05-24 20:51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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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2023年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3〕45号),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宁德市溪山路(石湖路至新华路)道路工程规划选址意见。根据市政府《关于宁德市东兰组团北湖滨路延伸段和溪山路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宁政文〔2022〕134号),宁德市溪山路(石湖路至新华路)道路工程建设用地面积3435平方米,长度274米,宽度12米,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溪山路(石湖路至新华路)道路工程规划选址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 6月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733651、2733157

  附件:宁德市溪山路(石湖路至新华路)道路工程位置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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