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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丽弟、郑丽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南路3号亿利城F区7幢2107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1)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8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丽弟、郑丽宾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