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图审核和监管的通知》要求,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图审查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我市2023-2025年度地图审查工作。因地图审核为依申请事项,现对不同类型地图技术性审查单价进行价格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一)审查内容:开展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审查工作,按照地图审查工作职责,地图审查主要工作为:
1.审查地图的图幅范围。
2.审查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
3.涉密内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以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等。
(二)审核地图类型:对公开展示地图进行审查,避免出现问题地图,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主要包括:
1.各类单张地图、地图集(册) 。
2.含有地图的各类书籍、期刊、杂志、电子出版物等。
3.影视、广告、展览、展厅等展示和使用的地图。
4.互联网中登载的静态和动态地图。
5.各类产品包装、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等。
(三)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关于公开地图上表示民用机场的通知)《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要地理信息在公开地图上表示的通知》《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地图学术语》等。
(四)付费标准:根据年度实际委托工作量,按照不同类型地图单价进行结算,费用一年一结。
(五)成果要求:接收完整的报审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地图审查意见书。
二、时间要求
本次询价仅作为我局组织正式询价的市场价格参考,有关单位请在2023年3月21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见附件)、地图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502室测绘和科技信息科。
三、公告发布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5日。
(二)公告发布地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四、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的联系人为测绘和科技信息科丁先生,联系电话:2967908。
(二)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张女士,联系电话:2968108。
附件:报价单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报价单
序号 |
地图类型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十六开单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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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八开单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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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开双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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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开双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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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开单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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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全开以上单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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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十六开图册(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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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十二开图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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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十四开图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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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图类型不在上述所列范围的可自行新增。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