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福建省采伐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要求,需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拟采用自行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编制单位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现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编制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基本内容
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提供文本、矢量数据。
二、资格要求
编制单位应具备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相关资质,至少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证书。
三、服务要求
(一)时间要求
接到任务通知后,编制单位 14日内完成相应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
(二)服务要求
1.服从工作安排,不得转包或分包;
2.方案编制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本次工作要求执行,保证项目进度,确保报告文本质量;
3.编制单位编制完成的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采用(基础费用5万元+收费单价1.5万元/公顷×实际林业报批面积公顷×调整系数1.0)×固定报价的基础上6折作为控制价,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具体结算以实际完成项目为准,单个项目费用为包干制,包含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单位(企业)的利润等全部服务费用。
(四)付款方式
相应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获得审核审批后,编制单位提供合法票据,30日内支付相应项目的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争议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时行政主管部门调节。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福州市仲裁委员会宁德仲裁中心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依法向宁德市人民法院起诉。
四、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地点、方式和事项
(一)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3月31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报价方式
请于2023年4月10日17时前,将报价文件(相关报价文件按低价中标方式密封)送至或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503。
五、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人:席先生,联系电话:2053100,传真:2077825。
(二)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监督人姓名:张女士,联系电话:2968108。
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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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电话:0593-2952418邮编:352100 邮箱:ndzr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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