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宁自然资登记〔2023〕169号

发布时间: 2023-05-22 09:06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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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9)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5887号 

  权利人:张兴永、余妹锦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350902015002GB00007F00040087 

  不动产坐落: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溪路7号(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二期A区)4幢903 

  备注:遗失声明已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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