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11-21 15:32 来源: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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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省可供河砂和工程建设用砂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为保护生态环境,避免过度开采河砂,同时有效解决我省建设工程用砂供需矛盾,大力推进机制砂产业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测算,到2020年,全省要在2020年底前达到年产5000万立方米机制砂的生产能力才能满足建设工程用砂需求。根据省政府关于海砂和机制砂专题会议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建厅从几方面加快推进机制砂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一是对拟设置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选址进一步筛选。原则上应避开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远离居民区、医院、学校、基本农田等环境噪声敏感目标;二是对对拟设置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矿石岩性质量做进一步勘查。所选矿山岩质必须符合机制砂生产建设用砂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加快推进机制砂配套矿山项目与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四是做好净矿业权出让工作。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环保、林业、安监、住建、规划、水利等职能部门及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对拟设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进行联合实地踏勘并进行论证;五是加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准备。省煤田地质局提前介入,配合各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各地初步上报的拟设区块开展地质工作,编制地质报告,同步编制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方案的编制工作,缩短采矿权出让要件材料准备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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