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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认定亿利城三期东侧停车场项目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宗地位于蕉城区金马北路东侧、石湖路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宁德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3509002021A00148,用地面积为6899平方米。闲置原因:政府原因。
特此公告。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8日